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堪舆形理 地埋醒世切要精要(上)

发布日期:2025-12-14 23:01    点击次数:61

堪舆形理     地埋醒世切要精要(上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耕田的山里人  整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编号:145

 

后之君子,当惕然猛省,专心致志,熟审峦头,无感乎方位之天星理气,执定罗金,非分推求,反失真地之吉,而受假地之凶也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《钦天监地理醒世切要辨论》

 

《葬书》开篇曰:“葬者,承生气也。”

生气,乃风水命脉。清代钦天监同样强调生气于风水的重要性。

关于生气,钦天监漏刻科五官掣壶正刘毓在“生气切要辨论”篇中曰:“盖生气

固当以认脉为先,

其次又当辨穴星。如金之生气,聚于窝泡。木之生气,聚于芽节。水之生气,聚于涌突。土之生气,聚于口角。火之生气,聚于水窟,谓之火水既济也。

其次,又当相穴形。……

其次又当察穴晕。……

其次又当分阴阳。……

其次又当看四应。……

其次又当辨龙虎。……

其次又当观朝山。……

其次又当审明堂。……

今术家不知察生气之法,只凭罗金格之,……

以故往往为人迁葬,反失生气而受死气,贻祸于人,莫可救也。”

其实,以上这就是寻龙点的顺序及要点。

地理之要,在于察其形势,这一原则贯穿于《辨论》全书。除了具体论述外,还专列条目对两大风水流派作了明确的取舍。

洪文润“峦头天星理气切要辨论”曰:“今术家咸谓峦头为体,天星理气为用,总由感于方位之天星与方位阴阳五行之理气,故以体用分之耳。殊不知阴阳五行之理气,即寓于峦头之中,非峦头之外,又有理气之说也。

……后之君子,当惕然猛省,专心致志,熟审峦头,无感乎方位之天星理气,执定罗金,非分推求,反失真地之吉,而受假地之凶也。”

在民间实际操作中,反复改葬之事很多,高大宾在“改葬切要辨论”篇中郑重予以告诫,提出无“五不祥者”、有“三祥瑞者”皆不可迁葬的建议,用心良苦。其曰:

“先葬固当慎重,改葬更不可轻易。苟葬非其地,有风、水、蚁三害相侵,不得已而迁起,须要速求吉地葬之。否则骸骨易朽,棺木易烂,暴露无归,罪莫大焉。若葬得其地,荫出富贵之人,切勿听射利之人妄言此地只出小富小贵。若葬某地当出大富大贵,轻易改迁,反招大祸。盖其人既受此地之气而生,今或改迁彼地,则气不相续,焉能获福?即彼地胜于此地,迁而葬之,然未受彼地之气,先泄此地之气,亦必先致其祸。改葬者可不慎欤?

故人丁蕃衍者不可迁,家道平康者不可迁,无五不祥者不可迁(五不祥者,一冢上无故自陷,二冢上草木枯死,三家有少亡孤寡,四男女忤逆,癫狂劫害,刑伤瘟火,五人丁将绝,家业耗尽,官讼也不息矣。);

有三祥瑞者不可迁(三祥瑞者,一见龟蛇生气之物,二见紫藤交绕棺木,三有水珠泡如乳温暖,或有气如雾,穴中干燥也。);年代深远者不可迁。

当速访明师,别求吉地,接福于后,此为正理。奚必轻易改葬为哉?”

高大宾谆谆告诫的可迁与不可迁的诸般葬情,其权衡考究得失利弊的,正是生气。

阳宅问题,《辨论》力辟八宅游年之术,主张以“纳堂气”之法为要。

“阳宅门向切要辨论”篇曰:

“市居乡居,俱宜正中开门,以顺通气口。至于便门者,随宅主之便而开也。而八宅游星,系伪造邪说,断断不可用也。”

纳堂气,讲究的是形法,归结的还是生气。

审龙审穴,只以罗金格之,而不知用目力之巧,以察其真伪之情也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《钦天监地理醒世切要辨论》

 

自古以来,风水家关于“龙、穴、砂、水、向”中的“向”,看法不一。《钦天监地理醒世切要辨论》是怎样看待这一问题的?

砂水与立向的关系,李廷耀“迎水立向切要辨论”篇给出了具体的对策,认为:

“(立向趋避之法)一避沙之顺而趋逆,一避水之动而趋静,一避沙水之散而趋聚。盖上沙为顺,下沙为逆;来水为动,到堂为静;沙抱水弯为聚,沙放水走为散。学者明此,思过半矣。”

针对理气著作《海角经》、《催官篇》、《玉尺经》以艮巽兑为三吉、艮丙巽辛兑丁为六秀、辰戌丑未为四库而贵人不临之乡等以方位阴阳定龙脉贵贱的说法,《钦天监地理醒世切要辨论》是篇详列诸多例证予以批驳,最后一针见血指出:

“由此观之,可见二十四龙皆可葬,二十四向皆可向,不可以二十四方位阴阳分为龙脉之贵贱也。盖贵贱出于祖宗来龙,非出于方位阴阳也。

……段(断)不可以二十四方位分辨龙脉之贵贱也。

司马头陀云:以方向别气之符应则可,以定方向龙穴之真的则不可。盖龙穴之定,方向随之,非由方向以定龙穴也。”

易曰:一阴一阳之谓道。盖孤阴不生,独阳不长,阴阳相配,方成造化。卜氏云:一不能生,生物必两,要合阴阳,正谓此也。但阴阳之说,与龙穴砂水有别,切不可照搬。

“净阴净阳辨论”篇指出:

“今术家不察此理,误信净阴净阳之说。登山步龙,不识龙之真伪,只以罗金格之,节节属阴,便谓纯阴。节节属阳,便谓纯阳。若阴中间一阳,阳中间一阴,便谓阴阳驳杂。殊不知真龙行度,变幻莫测,逶迤东西,或为南北,二十四方位无位不到,岂可以方位阴阳定其贵贱吉凶耶?……术家用此,为其利于辨方识向、选择趋避而已,而龙穴砂水吉凶贵贱,原不在此论。”

穴情要以来龙真伪辨,不可以方位阴阳断。

户部山东司郎中“穴情方位切要辨论”篇说道:

“愚故谓穴之真伪贵贱,在于来龙。龙之真伪贵贱,由于祖山。以祖宗证龙,以龙证穴,万无一失。断不可以方位阴阳多寡,辨其穴情之真伪贵贱也。”

否则,不仅不识常穴,更不知怪穴,有失先贤扦穴之旨。

对不认龙、不知穴,总以罗金格之定吉凶的做法,《正论》深恶痛绝。

“穴形正变巧拙辨论”篇曰:

“然穴虽有正变巧拙之异,大要不外于认龙。认得龙真,自知穴的,又何虑于怪哉?故先贤穴多怪异,非好怪也,良由认得龙真穴的,常亦扦,怪亦扦。初不知常之为常,怪之为怪也。自后人罕见之,以为怪耳。

……今术家不但不知怪,并不知常。总误于《催官篇》、《玉尺经》及诸般卦例之说,审龙审穴,只以罗金格之,而不知用目力之巧,以察其真伪之情也。真伪尚且不能辨,又何况于怪哉?”

“审龙审穴,只以罗金格之,而不知用目力之巧,以察其真伪之情也。”

《辨论》论述深刻透切,实行家之言,对风水立向及其作用做了恰如其分的分析评判。

 

观龙以势,察穴以形。势者,神之显也;形者,情之著也。非势无以见龙之神,非形无以察穴之情。

——《钦天监地理醒世切要辨论》

 

现今的地理风水,不可避免地面对风水理论的两大流派。

形法理气,因其同源,万变不离其宗;

表述各异,侧重不一,形同陌路各异。

宋朝以后,形法、理气二派并存,到了明、清两朝,促进了风水学的繁荣,亦导致了民间风水术的“百花齐放”,真赝纯驳不一。

《钦天监地理醒世切要辨论》是如何看待形法与理气的呢?

通篇文章不难发现,《辨论》所宗之堪舆术无它,纯以形法为主,而辟理气之谬。

对于形势,钦天监漏刻科博士齐克昌分析道:

“观龙以势,察穴以形。

势者,神之显也;

形者,情之著也。

非势无以见龙之神,

非形无以察穴之情。

祖宗要有耸拔之势,

落脉要有降下之势,

出身要有屏障之势,

过峡要有顿跌之势,

行度要有起伏曲折之势,

转身要有后撑前趋之势。

或踊跃奔腾,若马之驰;

或层级平铺,若水之波。

有此势则为真龙,

无此势则为假龙。”

在“形势切要辨论”篇中,齐克昌直截了当地申明了自己的观点:

“故地理之要,不外乎形势而已矣。今业此术者,多以方位星卦之虚谈,视为精义,而于形势之实理,反目为浅说,以致地理混淆,真伪莫辨,欲不误人而不可得。

故辨明形势之理,以俾后之学者,指示天下,得以趋向于正,而无邪路之惑也。”

视方位星卦之虚谈为精义,而于形法之实理反目为浅说。若非风水实践的行家里手,深谙形、理机要奥秘,断不会有如此切中时弊的至理真言。

如何排除歪理干扰,正确运用风水术?《辨论》紧紧抓住主要环节,层层铺开,龙法、龙身、砂法、龙虎、朝案,逐一说来,头头是道。

龙法。书中强调要看其落脉方可知龙身真假。包括对龙身孤单问题的讨论,也是以此作为判断标准。

砂法。书中指出,论砂不可拘泥方位,而断吉凶。

“沙形方位切要辨论”篇曰:

“大要沙形以尖圆方正、相向有情为吉,以欹斜破碎、反背无情为凶,而方位不必拘也。

……故术家论沙,先当以龙法推求,次宜察其形状之美恶、性情之向背,不可泥于方位,而断为吉凶之应也。”

龙虎。龙虎之义,只以水别,不以名拘。

齐克昌“龙虎切要辨论”篇曰:

“故论宅墓左右之沙,只宜究其上下之义,不必泥于龙虎之名。如水从左来,则左为上沙,右为下沙。水从右来,则右为上沙,左为下沙。上沙宜低弱,低弱则天门开,得见水来。下沙宜高强,高强则地户闭,不见水去。此正理也。”

朝案。须以龙真穴正为本,不必全备。

李廷耀“朝案切要辨论”篇谈了自己的切身感受:

“本监寻地,全要认龙。龙真穴正,而沙水不足,不过小节之疵,焉能减其厚福?所以有朝案固妙,如无朝案,亦可。不可拘拘于此,而反弃龙穴之真也。”

水法。《辨论》水法部分,力辟诸法以星卦论水之谬误,认为水法之妙在于形势、性情。

管志宁“水法方位切要辨论”篇论曰:

“盖地理四用,龙穴为主,沙水为辅。龙真穴正,沙水自然合法。设或有小节之疵,则有裁剪之法在。岂可就星卦依方位而论其吉凶耶?”

“余遍目古墓以及福地,其水法情势合而不合方位,发身甚多;方位合而不合情势,发者绝少。以故愈信水法之妙,不外于形势性情而已矣。”

还原形法真髓,力辟理气之谬,是清代钦天监《辨论》一书鲜明的学术特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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